【無牌食肆】食環署、警方突搜美孚九華徑燒烤場 拘1人涉經營無牌食肆及檢38公斤食品
發布時間: 2021/05/15 13:58
最後更新: 2021/05/15 13:58
食環署昨晚(14日)與警方採取聯合突擊行動,在葵青區九華徑打擊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燒烤場,及就餐飲業務處所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(《規例》)的規定及指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。行動中拘捕一人,就涉嫌在一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展開檢控程序,並檢取相關工具及共38公斤燒烤食品。
食環署指本年1月至今,食環署人員向九華徑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共提出23宗檢控,包括13宗拘控。
食環署早前在3月26日與警方的聯合突擊行動中,拘捕2人在九華徑兩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,其中1人同時違反《規例》中餐飲處所內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的規定。該名被告於本月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,因經營無牌食肆被判處罰款三萬元及監禁四星期,另就違反《規例》的規定則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四星期,兩罪刑期同期執行。
食環署指,署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,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。根據《食物業規例》(第132X章),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;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此外,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《規例》,一經定罪,最高亦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食環署強調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餐飲處所加強巡查,並按需要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,確保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市民嚴格遵從相關規例,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,以減低新冠肺炎疫情在食物處所傳播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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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鄧凱文